为进一步规范统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标准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起草了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(附件1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,反馈意见请填写《征求意见反馈表》(附件2),并发送至电子邮箱:zfjd3032@163.com。
附件:
1、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【
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征求意见稿)》.pdf】
2、征求意见反馈表【
征求意见反馈表.zip】
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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